为了保证机组连续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设备系统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并处理,7月31日,高安屯热电及时发布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经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审议并通过,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规定从定义、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要求公司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对所管辖的区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特殊时期如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大雪、雷雨、闪电、洪水、高温、寒流等)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安全措施进行的检查。
巡检管理人员要负责管辖区域的定期巡检,有责任对管辖区域内出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上一条 :宁东发电公司举办科技论文撰写及发表专题讲座
下一条 :金泰集团启动“十三五”企业发展系列研讨